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09:05:19  作者:  来源:中华职业教育社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加快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中华职业教育社定于近期举办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主办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

承办单位: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共日照市委员会、日照市人民政府、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支持单位: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工商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教育与职业》杂志社、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北京市中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日照市委统战部、日照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日照市总工会、日照市工商联、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青创未来集团有限公司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大赛宏观决策、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竞赛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竞赛委员会设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和现场总决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

(一)中职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高职组: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三)本科组:举办或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五)港澳学生参赛:拟邀请港澳地区职业院校组队参赛,直接进入现场总决赛。

(六)2023年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七)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赛方式

(一)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自愿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二)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教师1-2名。大赛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三)各参赛团队在本组别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遴选参加全国比赛的团队不超过12个。其中,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各不超过4个。

(五)已获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名次和奖项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比赛赛制

(一)大赛采取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全国总决赛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总决赛两个环节。网络评审以《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PPT评审为主,VCR为选填。现场总决赛采取现场路演和答辩的方式。

六、赛程安排

(一)校级初赛、省级复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省级比赛,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名单。

(二)全国总决赛

1.网络评审阶段安排如下:一是项目申报。3月30日—4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教社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www.zhzjcxcy.com)。每省级社每组别报满4个项目的,则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该组别网评成绩第1名晋级全国现场总决赛,其余3个项目按成绩晋级。二是网络评审。4月21日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束将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官网公示网评结果。

2.现场总决赛阶段安排如下:拟于5月下旬举行,通过网络评审遴选出135个项目(不含港澳地区参赛队伍)入围现场总决赛,其中中职组45个、高职组45个、本科组45个,每所学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每组别不超过2个。

七、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二)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三)经审查出现下列4种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往届大赛总决赛金奖、银奖和铜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四)竞赛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入围国赛网评项目进行资格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确认表》未加盖省级社公章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有关信息要与国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国赛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证书制作和项目鼓励金发放。

八、项目材料提交时间

全国总决赛网络评审以《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1)和项目PPT评审为主。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www.zhzjcxcy.com)评审系统将于3月30日上午10:00开放(系统使用办法详见附件2)

(一)3月30日—4月2日省级管理员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荐一名同志为省级管理员,负责赛事组织及联系。请各省级社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第七届管理员回执表(详见附件3)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通过附件上传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www.zhzjcxcy.com),盖章纸质版邮寄到中华职业教育社(邮递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甲69号中华职业教育社),联系人:高洁,联系方式:010-67270251,15120017872。

(二)4月3日—12日参赛项目成员注册后,省级管理员给项目领衔人授权,被授权的项目领衔人提交网络评审项目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和PPT为必填,VCR为选填(大小不超过300MB,格式为mp4)。

(三)4月13日—14日省级管理员对本地入围国赛网评的项目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送。省级管理员需提交《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确认表》(Excel版和PDF盖章版)。(详见附件4)

九、网评规则

本届大赛网络评审工作依照《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执行(详见附件5)。

十、赛事结果

大赛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项目鼓励金。

十一、联系方式

(一)竞赛委秘书处

中华职业教育社社会服务部

联系人:莫晓璐 高洁 010-67270245,010-67270251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联系人:刘晓建 杨晓宁 0531-51771053,0531-51771057

(三)承办院校工作小组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人:席亮15863396552,吴奕林15105310920

(三)技术保障组

青创未来集团

联系人:郑华燕18120967669,13696886556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要根据本通知做好组织工作,严格程序,公平公正遴选出优秀参赛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要认真组织本地区院校参赛,规范填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大赛不收报名费与评审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 

2.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系统使用办法

3.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管理员回执表

4.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确认表

5.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