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刚:《新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9:07  作者:  来源:中华职业教育社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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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业教育社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主席  董 刚

新职业教育法八章六十九条,作为职业教育制度设计的最高形式,完整、严密、权威、明晰,凝结了职教法颁布26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实践经验和最新成果,体现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坚定意志。

定根本。在法律层面上,新职教法的落地,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将过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正式确立,是对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开展的实践活动的肯定与提升。

管长远。在发展环境上,与其他类型的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对外部因素的依赖性更大,新职教法在进一步明确扶持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新增与修订。以立法的形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形成重视职教、发展职教的氛围,使职业教育得到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明战略。在发展方向上。新职教法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三点,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进一步明晰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在职业教育保障条件、产教融合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与明确,适应性与可操作性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