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组织专家热议《职业教育法》

发布时间:2022-05-05 00:00:00  作者:北京社  来源:中华职业教育社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后,北京社迅速行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动员社员(单位)、职教领域人士以及院校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职业教育法》,同时组织力量,听取汇总各方意见,推动新法见行见效。一是划定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坐标,增强职业教育社会荣誉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专科已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正在展开,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切实提升了职业教育认可度;二是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中高级技能人才劳动者占比。我国高技能人才占劳动者的比例目前是26%左右,而发达国家大概在40%。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智能制造强国转型的发展趋势,要求我们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占比至少要达到和发达国家基本一致的比例水平;三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做好中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的融合贯通培养。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深化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按照“六共五对接”的校企育人机制,对接产业定专业、对接行业定模式、对接岗位定课程、对接学生定教法、对接企业定学生标准,校企双方共把方向、共定模式、共设课程、共享资源、共同育人、共同评价;四是强化实训基地教学、生产双功能,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学徒制培养双轨制。要将实训基地建在企业,或将生产线或项目现场放到学校,让实训场景更加真实化,让实训基地既能供学生实训又能正常生产运营,使教学、生产或服务一体化;五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民办教育机构和新型教育公司建设性作用。要发挥民办教育机构和新型教育公司的积极作用,利用他们的办学灵活性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及创新精神探索办学新模式,要以培养效果即学员的就业情况为评价标准,使公办职业院校与民办院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公平竞争。